假山叠石工程技术规程(试行)
日期:2012-12-17 23:38
瀑布、山洞、台基及驳岸均应有设计图纸,严禁无图施工。

4.1.2 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:

1 平面图、基础图、立面图及效果示意图。

2 驳岸线、叠石外线位置及砌筑标高不同的断面图。

3 有水景的叠石必须画出管道的位置、储水池、出水口(瀑布口)等详图。

4 汀步及水坝应绘制平面、立面及断面图。

5 应标明石种、石色。

6 经费预算表和文字说明。

4.2 模型制作

4.2.1 大型的假山叠石或在重要位置堆砌的峰石、瀑布,应由设计单位制作1:25或1:50的模型,经建设单位及有关专家评审认可后再进行施工。

3/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
返回 |  刷新 |  WAP首页 |  网页版  | 登录
04/08 14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