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2-10-06 14:56
手续;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
的,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、构筑物;逾期不拆除的,强行拆除,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,
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,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,由县级以上人
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,责令限期改正,按照情节轻重,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
以下的罚款。
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,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
理机构依据职权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