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(试行)
日期:2012-10-06 14:42
处理或外运。
  9.2.2 生活垃圾必须分类收集。应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、减量化和资源 化。用于特种垃圾收集的器具,必须设有明显标志。
  9.2.3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的生态小区,其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宜用于小区。
  9.2.4 采用微生物技术处理生活垃圾的生态小区,应有残留微生物处理措施,以确保 处理过程的安全。
  9.3 工程建设要点
  9.3.1 垃圾收集间(垃圾房)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1.垃圾房应隐蔽设置,全密闭,垃圾不外漏;
  2.应有冲洗、排水设施、冲洗水应排入污水处理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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